吴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0604执17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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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0604执17299号案件名称
吴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佛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吴勇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4执17299号吴勇:本院在执行吴勇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4刑初617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罚金12000元,上述罚金上缴国库。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0604执17299号吴勇:本院在执行吴勇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20)粤0604刑初617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罚金12000元,上述罚金上缴国库。本案已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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