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某、张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2执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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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2执1810号案件名称
娄某、张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桦甸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桦甸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娄某;张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桦甸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2执1810号娄某、张某:娄某、张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原审诉讼费,共计2205.9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本院移送的(2014)桦民一初字第52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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