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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勤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24执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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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0524执1511号
  • 案件名称

    殷勤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叙永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叙永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殷勤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24执1511号被执行人:殷勤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叙永县人民法院(2019)川0524刑初161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殷勤被判处罚金一案,执行罚金的金额为5000元。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殷勤现已缴纳该款。至此,本院(2019)川0524刑初16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的罚金5000元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本院地址:四川省叙永县新区邮编:646400联系人:赵云联系电话:0830-29X××××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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