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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雅滨酒店有限公司、西安域竞游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3财保1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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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陕0113财保1189号
  • 案件名称

    西安雅滨酒店有限公司、西安域竞游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非诉财产保全审查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西安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非诉财产保全审查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西安雅滨酒店有限公司;西安域竞游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113财保1189号解除保全申请人:西安域竞游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曲江新区。法定代理人:张金鑫,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刘艳,女,汉族,1984年9月21日出生,住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楼被申请人:韩俊炜,男,汉族,1976年9月19日出生,。被申请人:西安雅滨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楼。法定代理人:韩俊炜,职位不详。解除保全申请人西安域竞游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韩俊炜、西安雅滨酒店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西安域竞游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韩俊炜、西安雅滨酒店有限公司查封、冻结、扣押名下共计693301.65元的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西安域竞游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保函、保单对上述保全进行担保, 本院已依法作出  (2021)陕0113民初5349号民事裁定书。现西安域竞游创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就上述保全向本院申请解除对韩俊炜、西安雅滨酒店有限公司的保全查封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韩俊炜、西安雅滨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价值共计693301.65元的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余       洁 二 〇二 一 年 九 月 六 日 书  记  员    张   石   磊打印:扈艳红         校对:秦婷婷      2021年  月  日送达 1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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