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娄瑞莲、吉禄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231执保17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231执保175号
  • 案件名称

    娄瑞莲、吉禄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拜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娄瑞莲;吉禄;梁继广;何宝林;梁继业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拜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231执保175号何宝林、梁继业、娄瑞莲、吉禄、梁继广: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何宝林与被保全人梁继业、娄瑞莲、吉禄、梁继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查封被申请人梁继广所有的坐落于拜泉县三道镇内,幢号49、房号81、建筑面积210.39平方米房屋(拜房权证镇字第2008K0058号),现经查询发现并无其申请的该执行的标的可供保全,以无标的实施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