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懿丰置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17执恢2号之六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17执恢2号之六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懿丰置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南省驻马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懿丰置地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豫17执恢2号之六本院立案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雪松路支行与河南懿丰置地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9月13日作出(2021)豫17执恢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正裁定如下:原裁定书正文部分第二页第一行的“房权证泌字第××号”;现更正为“房权证泌字第××号”;原裁定书正文部分第二页第八行的“字第001360号”;现更正为“字第001350号”;原裁定书正文部分第二页第十二行的“权证泌字第××号”;现更正为“权证泌字第××号”。审判长 王喜禄审判员 许琳璘审判员 谭清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陈丽睿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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