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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兆成、万文善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苏0706民初7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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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706民初7168号
  • 案件名称

    关兆成、万文善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关兆成;万文善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苏0706民初7168号原告:关兆成,男,汉族,住连云港市海州区。被告:万文善,男,汉族,住连云港市海州区。本院受理的原告关兆成与被告万文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关兆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关兆成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关兆成撤诉。(此页无正文)审判员  陈兵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孙瑶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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