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洋、徐玉楼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恢7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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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恢751号案件名称
吉华洋、徐玉楼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吉华洋;徐玉楼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恢751号吉华洋、徐玉楼:申请执行人吉华洋与被执行人徐玉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徐玉楼给付申请执行人吉华洋执行款2045元(含原审案件诉讼费),且向本院缴纳案件执行费50元,余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放弃。至此,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08)楚民一初字第1227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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