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月、包磊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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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1021号案件名称
谭月、包磊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谭月;包磊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021号谭月、包磊:谭月与包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6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116元,其中本金3066元,执行费50元。至此,谭月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921民初158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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