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刘忠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45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450号案件名称
何平、刘忠诚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何平;刘忠诚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450号何平、刘忠诚:何平与刘忠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0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079.19元,其中执行费959元、诉讼费1550元。双方达成协议和解长期履行。至此,何平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921执450号案件,现已和解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马振贤、常秀丽等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723执308号 下一篇 合阳县零上体育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任巧红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524民初27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