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某、陈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06执8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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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06执828号案件名称
唐某某、陈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唐某某;陈某案件缘由
物权保护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06执82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唐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唐某某于2021年6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4民终1494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陈某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唐某某于2021年9月21日向本院书面表示从其应支付给被执行人陈某的小孩抚养费中扣除2770元,扣除完毕后本案执行结案。本案已于2021年9月29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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