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伊萍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81执恢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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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81执恢332号案件名称
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伊萍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资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伊萍;骆王城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81执恢332号申请人: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曹伊萍、骆王城本院执行的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曹伊萍、骆王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已执行完毕。本院于2021年9月14日恢复执行,于2021年9月24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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