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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X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03执6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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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03执668号
  • 案件名称

    刁X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铜仁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刁X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03执668号刁X:因你罚金刑一案,你已缴纳罚金X元。本案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603执66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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