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萍、冯明杰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91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915号案件名称
张萍、冯明杰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张萍;冯明杰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915号张萍、冯明杰:本院于2021年4月19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萍与被执行人冯明杰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1)吉0204民初591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自行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将执行款1,575.00元给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收到执行款后同意结案,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刘某某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陕0827执恢286号 下一篇 王超、北京联优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陕0113民初190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