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培亮、河南省艺墅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84执4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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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184执4913号案件名称
高培亮、河南省艺墅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郑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高培亮;河南省艺墅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84执4913号本院立案执行申请人高培亮与被执行人河南省艺墅人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新劳人仲案字[2021]208号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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