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润、陈石瑶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5执64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1025执642号案件名称
曹国润、陈石瑶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武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武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曹国润;陈石瑶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5执642号曹国润、陈石瑶:曹国润依据湖南省临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湘1025民初73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本院强制执行陈石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年9月6日申请执行立案。现被执行人陈石瑶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西丰县远智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奚成龙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223执815号 下一篇 杨书芳、赵亚锋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1024执3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