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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中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保2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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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保2167号
  • 案件名称

    长春市中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长春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长春市中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保2167号申请人长春市中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4民初9211之一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1436180.38元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现已保全完毕。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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