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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银南、龙亮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203执恢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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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203执恢312号
  • 案件名称

    尹银南、龙亮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株洲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尹银南;龙亮
  • 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湘0203执恢312号申请执行人尹银南,男,1949年7月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茶陵县人,住湖南省茶陵县。被执行人龙亮,男,1976年5月1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茶陵县人,住湖南省茶陵县。本院立案执行申请人尹银南与被执行人龙亮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湘0203执恢312号案件的执行程序。对本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 寿审判员 周 君审判员 张陆安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齐玲俐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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