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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鸡泽县乐万家超市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冀04知民初4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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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4知民初446号
  • 案件名称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鸡泽县乐万家超市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河北省邯郸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鸡泽县乐万家超市
  • 案件缘由

    著作权权属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冀04知民初446号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住所地:大韩民国首尔特别市江南区鹤洞路30道,5,6层(论岘洞,YangjinPlaza)。法定代表人:李东雨,系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斌,北京中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鸡泽县乐万家超市。住所地: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九鼎东路汽车客运站西侧。负责人:杜军海,系该超市经营者。委托诉讼代理人:董自华,河北鼎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因与被告鸡泽县乐万家超市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9日立案。受理后,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于2021年9月2日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判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万元,并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属自主处分其民事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罗伊视效动漫有限公司(ROIVISUALCo.,Ltd.)负担。审 判 长 田保俊审 判 员 张振华审 判 员 陈志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法官助理 吴广晓书 记 员 杨 瑞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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