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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宏、李伟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302执6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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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302执676号
  • 案件名称

    刘利宏、李伟等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四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刘利宏;李伟;姚大勇
  • 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302执676号申请执行人刘利宏,男,1966年10月25日生,汉族,电工,现住四平市铁西区。被执行人李伟,男,汉族,个体,现住四平市铁西区。被执行人姚大勇,男,汉族,个体,现住四平市铁东区。你与被执行人李伟、姚大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姚大勇、李伟已经履行完毕。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之规定,裁定如下:(2021)吉0302执676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管玉波执行员  叶晓飞执行员  张媛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孙 鹏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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