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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华、张翠军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324执34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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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1324执3475号
  • 案件名称

    王金华、张翠军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洪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王金华;张翠军;宿迁允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云
  • 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324执3475号宿迁允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云、王金华、张翠军:宿迁允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2016)苏1324民初992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沈云、王金华、张翠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还款协议,至此,本案以终结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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