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华、张翠军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1324执34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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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1324执3475号案件名称
王金华、张翠军等追偿权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泗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王金华;张翠军;宿迁允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云案件缘由
追偿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1324执3475号宿迁允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云、王金华、张翠军:宿迁允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2016)苏1324民初9921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沈云、王金华、张翠军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还款协议,至此,本案以终结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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