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024执140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1024执1404号案件名称
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鄢陵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鄢陵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民事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鄢陵县人民法院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024执1404号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支行于2021年7月6日申请执行陈湘龙(2019)豫1024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所执行的19772.19元及利息,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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