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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Fanghe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鲁1524执1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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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1524执1436号
  • 案件名称

    张娜、Fanghe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山东省东阿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张娜;Fanghe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鲁1524执1436号申请执行人:张娜,女,汉族,1983年8月21日出生,住山东省。被执行人:Fanghe,男,美国国籍,1982年1月7日出生,住美国。本院在执行张娜与Fanghe离婚纠纷一案中,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鲁15民终242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张娜于2021年8月22日向本院提交了撤销申请执行书。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执行,本院应当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鲁15民终242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夏绪军审 判 员 杨成宝审 判 员 郭 伟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法官助理 石海燕书 记 员 董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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