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刚、王兰辉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927执保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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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927执保312号案件名称
王德刚、王兰辉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前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前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王德刚;王兰辉;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927执保312号河南台前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韩巧英、王德刚、王兰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于2021年9月15日对韩巧英、王德刚、王兰辉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将王兰辉名下银行账户余额37690.11元予以冻结,将韩巧英名下财付通账户余额8607.72元予以冻结,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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