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72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720号
  • 案件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丁桂琴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720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丁桂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县支行与丁桂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甘1221民初844号调解书内容,在执行过程中,丁桂琴主动履行全部债务58100.52元,缴纳772元执行费至成县人民法院执行费专户内。至此,(2021)甘1221执720号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