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兴亮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114执371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114执3718号案件名称
丁兴亮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都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丁兴亮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21)川0114执3718号丁兴亮:本院于2021年8月16日受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丁兴亮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川0114刑初55号刑事判决书。现因被执行人丁兴亮已履行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故(2021)川0114执3718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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