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孟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821执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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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821执790号案件名称
王某某、孟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临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王某某;孟某某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临猗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21执790号王某某、孟某某:王某某与孟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6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868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王某某。至此,王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晋0821民特97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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