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玉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81执保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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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81执保170号案件名称
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玉光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资兴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资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何玉光;郑宝花;资兴市苏佳物资环保有限公司;资兴市光轩环保玻璃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81执保170号申请人: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何玉光、郑宝花、资兴市苏佳物资环保有限公司、资兴市光轩环保玻璃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湖南资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何玉光、郑宝花、资兴市苏佳物资环保有限公司、资兴市光轩环保玻璃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部分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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