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231执836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231执836号
  • 案件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拜泉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拜泉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
  • 当事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
  • 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拜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231执836号苏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拜泉片区:本院执行的苏岩申请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齐齐哈尔销售分公司拜泉片区定做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