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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迪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81执4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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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苏0381执4288号
  • 案件名称

    王迪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江苏省新沂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王迪永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81执4288号王迪永:被执行人王迪永罚金一案,立案执行标的2500元,现已执行到位2500元。至此,(2021)苏0381刑初221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王迪永应负罚金义务已执行完毕,应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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