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今天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市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882执1017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晋0882执1017号案件名称
山西古今天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市支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津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山西古今天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市支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津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882执1017号山西古今天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市支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西古今天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市支公司侵权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河津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周立肖猥亵儿童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裁定书(2021)冀06刑更1265号 下一篇 安徽省星年华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皖1103民初35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