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1003执恢1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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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003执恢1091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李容超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 州 市 黄 岩 区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浙1003执恢1091号被执行人李容超。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李容超犯(2016)浙1003刑初124号盗窃罪追缴罚金一案中 [执行案号为(2016)浙1003执1746号,恢复执行案号为(2021)浙1003执恢1091号]。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李容超已缴付罚金人民币1000元,本案移送执行的事项均已执行完毕,本院已结案。特此通知!院印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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