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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强与尚振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管辖刑事决定书(2021)吉02刑辖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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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刑辖79号
  • 案件名称

    陈国强与尚振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管辖刑事决定书
  • 审理法院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市
  • 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
  • 审理程序

    行政管辖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陈国强;尚振彬
  • 案件缘由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                                    (2021)吉02刑辖79号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国强、尚振彬犯贩卖毒品罪一案。本院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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