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强与尚振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管辖刑事决定书(2021)吉02刑辖7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刑辖79号案件名称
陈国强与尚振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管辖刑事决定书审理法院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市案件类型
管辖案件审理程序
行政管辖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陈国强;尚振彬案件缘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十七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 (2021)吉02刑辖79号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国强、尚振彬犯贩卖毒品罪一案。本院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指定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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