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182执恢22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晋1182执恢224号案件名称
冯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汾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冯某某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汾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182执恢224号本院执行的卫某与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2016)晋1182民初1144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冯某某应给付申请执行人5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该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张长旭、冯贵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吉0422执385号 下一篇 李某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2执19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