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亚宁、李燕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保86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保869号案件名称
赵亚宁、李燕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赵亚宁;李燕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保869号赵亚宁、李燕:本案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保869号申请人赵亚宁与被申请人李燕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总对总”查询,未查询到可冻结资金,本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胡金娥、黄湘宇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182执2939号 下一篇 秦某某、陵川县隆鑫钙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524执5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