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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勇、刘正波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622执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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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622执469号
  • 案件名称

    赵勇、刘正波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靖宇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赵勇;刘正波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622执469号赵勇、刘正波:赵勇与刘正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赵勇。至此,赵勇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622民初55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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