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91执恢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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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91执恢221号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91执恢221号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服务中心(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6015842.60元,现已执行到位6015842.60元。辽宁同鑫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91执恢221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承办人:孟繁泰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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