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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友、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6执23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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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626执2368号
  • 案件名称

    任正友、刑事审判庭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德江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任正友;刑事审判庭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368号刑事审判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申请人任正友犯赌博罪一案中,被执行人任正友已于2021年9月17日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通知各方当事人用](2021)黔0626执2368号任正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特通知如下:本院在执行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被申请人任正友犯赌博罪一案中,被执行人任正友已于2021年9月17日缴纳罚金人民币500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17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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