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锐锋、孙钦龙合伙协议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恢60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恢609号案件名称
刘锐锋、孙钦龙合伙协议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刘锐锋;孙钦龙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恢609号刘锐锋与孙钦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07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3411元,其中,合伙投资款33000元,执行费411元。余下案件受理费675元及利息部分,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至此,刘锐锋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502民初604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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