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应国、贵州德坤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2741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2741号案件名称
佘应国、贵州德坤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佘应国;贵州德坤置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2741号佘应国、贵州德坤置业有限公司:佘应国与贵州德坤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373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3738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佘应国。至此,佘应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民特496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 康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陈艳丽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魏明军、张永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881执1313号 下一篇 李洋、高鹏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陕0825执1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