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化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皖0422执2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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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皖0422执2920号案件名称
吴化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寿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寿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吴化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西支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皖0422执2920号吴化群(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西支公司(被执行人):吴化群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岳西支公司(2021)皖0422执2920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1812.3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1812.36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4日将该款转付给吴化群。至此,吴化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0422民初139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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