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中华、郑绵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1执3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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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521执3221号案件名称
郭中华、郑绵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大方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郭中华;郑绵学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1执3221号郭中华(申请执行人)郑绵学(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郭中华与被执行人郑绵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5100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16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51827.00元履行义务,2021年8月18日申请执行人认可被执行人转款2428.00元履行义务,本案共执行到位54255.00元(利息:1428.00案件受理费1160.00元、执行费667.00元)。至此,郭中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黔0521民初2751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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