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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成宁、冯建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030执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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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晋1030执91号
  • 案件名称

    任成宁、冯建武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大宁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大宁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任成宁;冯建武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030执91号任成宁:任成宁与冯建武民间借款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60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1608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任成宁。至此,任成宁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1030民初1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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