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0524执4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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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0524执473号案件名称
追缴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山西省陵川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追缴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山西省陵川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0524执473号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追缴陵川县欣民鑫贸易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81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81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案件受理费专户。至此,本院综合审判庭向执行机构移送执行的(2020)晋0524民初4473民事号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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