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4执9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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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104执974号案件名称
刘丽、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刘丽;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04执974号刘丽、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刘丽与被执行人中科光电(长春)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0104民初529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并将执行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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