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那萨、四川中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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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523号案件名称
邹那萨、四川中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冕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邹那萨;四川中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冕宁分公司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523号邹那萨、四川中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冕宁分公司:邹那萨与四川中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城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冕宁分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2134.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32134.00元,执行费382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邹那萨。至此,邹那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34民终65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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