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桐轩、王海群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2执1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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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2执1747号案件名称
张桐轩、王海群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桦甸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张桐轩;王海群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2执1747号张桐轩、王海群:张桐轩与王海群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王海群返还张桐轩桦甸市隆廷矿业有限公司60%的股权。经本院立案执行,股权已由王海群名下划转至张桐轩名下。至此,周兆元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2民终23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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