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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明、王斌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92执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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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192执538号
  • 案件名称

    周志明、王斌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
  • 当事人

    周志明;王斌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92执538号申请执行人周志明,男,1988年3月24日生,住长春市宽城区兴隆山镇。被执行人王斌,男,1984年4月12日,住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申请执行人周志明与被执行人王斌合同纠纷执行一案,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吉0192民初207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斌于2021年9月7日向本院递交债务抵消申请书,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2021)吉0191执723号足额抵消,本案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特通知如下: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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