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日光、张会来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12执保52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吉0112执保529号案件名称
吴日光、张会来等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吴日光;张会来;张宝刚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112执保529号张宝刚:关于你与吴日光、张会来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以(2021)吉0112执保529号立案执行。经查询吴日光、张会来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现通知你:本案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子长久和装饰有限公司、黄镇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623民初1688号 下一篇 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03执保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