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松、永兴县建筑工程公司郴州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023执恢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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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023执恢263号案件名称
罗松、永兴县建筑工程公司郴州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永兴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永兴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罗松;永兴县建筑工程公司郴州公司;李学文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023执恢263号罗松、永兴县建筑工程公司郴州公司、李学文:本院受理你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履行完毕。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通知书你们,以供核实之用。特此通知。审 判 员 张臣晖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法官助理 邝 威书 记 员 刘凌作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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